13311157265 / 13370123306
理化检验:严女士 13370123306
无损检测:王先生 13311157265,phhd@bjphhd.com
直接送检:由普汇恒达加工成标准试样;若委托方自行制样应符合下列要求:
化学分析:块状样品尺寸25×25×30(mm),铁屑、粒状、碎屑等要求10g以上;液体至少500ml或根据检测项目确定;
力学试验:按相应的标准取样和加工试样,防止受热和变形;
金相试样:防止受热和变形,并注意取样部位、方向;
无损检测:接受送检和上门检测
盐雾试验:试件完成前期处理后可直接送检
失效分析:注意样品保护,防止二次损伤
客户可自行送达或邮寄;无损检测接受送检和上门检测;
地址: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东道2号
在本网站“文件下载”栏目下载协议书或到本公司现场签订;
填写方式可参考本网站“ 委托检测协议书填写注意事项”
账户名称:普汇恒达河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友支行
银行账号:50663301040006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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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查询0316-6085775、6085785, 以约定方式发送报告